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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国语大学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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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6-25 00:00:00  访问次数:

大学章程是大学必须遵守的根本大法,它承载大学精神、昭示大学使命,对于回归大学本位,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保障和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快我校大学章程建设,构建符合学校实际、有自身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推进质量优良、特色鲜明、国际化高水平的外国语大学的建设步伐,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等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辽宁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进度安排》(辽教办发【2014】68号)文件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大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为核心,围绕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四大任务,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改革创新成功经验和制度成果,为推进学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及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建设高水平外国语大学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学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接学校具体管理规章,在制定章程的过程中,要遵循法制统一原则,避免与上位法出现矛盾和冲突,保证章程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二)充分发扬民主。章程的制定不只是文本撰写层面,更是凝聚办学共识,形成发展合力的过程。要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到章程制定始终,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章程制定的积极性,充分发扬民主,深入开展讨论,广泛听取共识,鼓励全校各方对学校发展模式,特别是学校发展特色及内涵进行深入探究,从而为学校未来发展拓展空间。

(三)立足长远发展。章程制定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要处理好传承与发展的关系,要突破观念束缚和现有体制机制的樊篱,不拘泥于现有制度规范的约束。在章程编制过程中,应符合我校改革发展方向,成熟合法的内容可以详细撰写,正在探索中的只能明确原则的内容简略撰写,要保持必要的弹性,不追求制定一劳永逸的章程。要通过大学章程的制定,逐步建立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并以此引领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系统梳理和修改,健全学校的治理结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学术体制、社会合作等制度,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创新和长远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章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刘玺明 孙玉华

副组长:李宝章 朱公巍 杨俊峰 刘宏 徐浩特

成 员:(以下按姓氏笔画)

丁义贵 于东洋 王伟辰 王庆九 李 凡 纪纯晶 任晓丽 任雪梅 刘乃忠 刘仁忠 张 皎 杨寿新 杨福盛 金传一 苗春红 周振林 钟 青 宫 伟 赵 勇 姚素文 姜凤春 赵余博 谢广宜 潘晓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领导章程的制定与推动工作;听取章程起草办公室的汇报,提出意见建议;组织、推动各单位和部门做好相关制度的梳理、修订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章程建设专家咨询小组

成 员

朱宁波(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导,辽宁省大学章程制定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冯 辉(上海外国语大学校办主任,教授、博士)

刘玉平(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

刘乃忠(大连外国语大学法律顾问,教授、博士)

(三)领导小组下设章程建设工作小组

:刘 宏

副组长:潘晓春 姜凤春

成 员: 关 平 杨 慧 贾 莹

教师代表:刘利国(大连外国语大学日本语学院教授)

李春姬(大连外国语大学汉学院教授)

王丽丹(大连外国语大学俄语系教授)

刘晓然(大连外国语大学文化传播学院教授)

学生代表:校研究生会主席

校学生会主席

离退休代表:张守鹏(原副校长)

校友代表:邴焕新(法语系78级校友)

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章程的起草工作;广泛征集校内外对章程起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调研论证;及时发现并向领导小组汇报章程起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主要任务

制定章程的主要任务包括前期的学习调研、形成草案、征求意见、校内审定、主管部门核准等,其中确定章程内容、形成草案是章程制定的重点和核心,涉及学校建设的方方面面,包括学校的发展定位、战略布局、培养目标、办学特色、治理结构、机构体系、办学活动、对外交流、管理保障、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和合法权、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等。具体工作任务及分工详见附件。

五、进度安排

(一)学习调研阶段(2014年6月)

成立章程建设工作机构,召开章程建设工作启动会,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党委中心组围绕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解读和兄弟院校经验开展专题学习。校领导分头深入各学院和职能部门实地调研,了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相关体制机制的修订与完善。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章程制定相关人员选择若干已完成制定、修订工作或相关经验丰富的兄弟院校调研,学习相关高校章程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明确我校大学章程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形成对大学章程编制工作的初步思考。

(二)论证起草阶段(2014年7月~2014年10月)

对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要求,全面启动章程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要求(见附件),认真梳理近年来学校内部治理的改革成果以及与现代大学制度相匹配的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各项工作规定、程序和机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科学发展的眼光,深入开展研讨、论证,明确章程各部分的内容,完成章程草案初稿。

(三)征求意见阶段(2014年11月~2015年1月)

通过网络调查、小型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专家咨询小组、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师生员工、离退休教师、民主党派人士、校友代表等的意见建议,尤其是涉及学校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管理体制机制,以及关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听取意见,科学论证,形成共识。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修订工作,形成修订稿。

(四)提交审核阶段(2015年1月-2月)

征求意见结束后,将章程草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时,章程工作小组将章程起草情况与主要问题,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出说明。教代会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再由学校党委会讨论审定。

(五)审定核准阶段(2015年2月-4月

将审定稿上报辽宁省教育厅,经核准后的章程文本为正式文本,以学校名义向本校和社会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章程建设意义重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和高度重视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迫切性。要加强理论学习和专题研究,根据各自工作分工,认真开展调研,就学校体制机制改革、教授治学、师生权益保障等内容学习兄弟高校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以高度的主人翁意识和使命感,扎实做好章程建设工作。

(二)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坚持程序优先原则,深入研究教育部31号令,严格遵照制定程序,确保重要内容和核心要件不遗漏有明确。加强对章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章程制定工作进行整体策划和统筹协调;章程工作小组负责章程的起草工作和相关日常事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章程制定的主要责任人,同时要明确相关人员负责章程制定的具体工作;要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小组在章程制定中的咨询、指导作用。

(三)注重民主,集思广益。在章程建设的过程中,要发动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积极作用,保障各方表达和参与渠道的畅通,达到集思广益、提高认识、达成共识的目的,使章程建设真正成为学校凝聚发展共识、形成发展合力的过程。

(四)彰显特色,科学规范。章程建设要充分体现我校办学特色,要充分彰显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避免内容空泛,与其他高校形式雷同。要力求做到科学规范,所有条文都要做到有依据、有出处,用语要准确、简洁,条文内容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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